發布時間:2013年09月24日
繼今年三月份中國黃金在香港高等法院對山寨中國黃金(香港龍標志)的侵權勝訴后,9月17日,香港高等法院對山寨中國黃金(香港元寶標志)的侵權做出了終審判決,判定其侵權事實,并進一步追索賠償。
中國黃金集團及其任何下屬子公司與“香港(龍
)中國黃金”、“香港(元寶
)中國黃金”無任何關聯,敬請合作伙伴、消費者甄別。
中國黃金將采取一切法律手段,保護中國黃金品牌,維護正當權益,對山寨、假冒、仿冒的侵權行為將追究侵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,并予以徹底打擊、清理。也歡迎各位合作伙伴、消費者監督舉報,共同營造健康的市場環境,共同維護中國黃金品牌形象。
